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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

2024-04-21 21:53:12

二、主办单位: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足球协会

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中小学工作委员会

3、协办单位:南京市校足办、无锡市校足办、

常州市学校足球办公室、苏州市学校足球办公室、

扬州市学校足球办公室、宿迁市学校足球办公室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分区赛(区训练营)

1.初中男子组

(一)苏南赛区:4月27日-5月4日,常州奥体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

(二)苏北赛区:4月27日-5月4日,沭阳县体育中心

2.初中女子组

(一)苏南赛区:4月20日-27日,常州市武进区洛阳初级中学

(2)苏北赛区:4月20日-27日,沭阳县体育中心

3.男子高中组

(一)苏南赛区:5月4日-5月11日,常州奥体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

(二)苏北地区:5月4日-5月11日,宝应县华川高级中学城西校区

4.小学A组训练营

(一)男子苏南赛区:5月11日-15日,江阴市利港中学、江阴市利港实验小学

(二)男子苏北赛区:5月15日-19日,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小学

(三)女子苏南赛区:5月11日-15日,常州奥体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

(四)女子江苏赛区:5月15日-19日,宿迁市实验小学三棵树分校

(二)总决赛(精英训练营)

1、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7月3日-9日,江阴市第二中学、江阴市第一初中

2、高中男子组:7月9日-15日,宝应县华川高级中学城西校区

3、高中女子组:7月9日-15日,江苏省淮北中学

4.小学精英训练营

男子A组:8月2-6日,苏州市民健身中心

女子A组:8月2日-6日,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小学

男子B组:8月7日-11日,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新城小学

女子B组:8月7日-11日校园足球联赛秩序册,宿迁市实验小学三棵树分校

5. 资格

(一)分区赛(区训练营)

1、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女子组、小学男子A组、女子组进行分区比赛(分区训练营)。

2、参加初中组和小学A分区比赛的运动队有16支。 各区、市、市联赛中成绩最好的两所学校将参加。 2018年“省长杯”初中组、小学A组苏北赛区第一、第二名队伍和苏南赛区第一至第四名队伍可直接晋级2019年“省长杯”中学组团体赛及小学A组分区赛。 其参赛名额不计入各区市参赛名额。

若参赛球队名额未满,省校足办将按照以下原则依次补充新参赛球队,直至名额填满:

(一)由主办单位所在城市足球办公室补充;

(2)根据2018年“省长杯”地区赛排名添加。

3、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并且是同一学校的在校中小学生。 参赛运动员须于2019年3月20日前在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报名系统成功注册,并代表所在学校参加当年的市级联赛。

4、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各级竞技性系列比赛的高中组运动员(以名单中名单为准)不得参加。 退赛一年后即可报名参加比赛(以所在学校名义参赛并向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备案,审核通过者不受此限制)。 参赛队伍中,参加过限定项目的球员人数不能超过5人,上场球员人数不能超过3人,并且这些球员的姓名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 同等性质的体校、足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运动员以及省级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已进入职业俱乐部梯队的付费运动员、在中国足协注册的职业运动员不得参加。

5、各组别运动员不得跨组别比赛。

6、已参加初高中比赛累计3次的学生,不得继续参加(以名单为准)。

7、参赛教练员须取得下列资格之一:具有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含D级)证书; 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拥有江苏省青少年足球少年及以上(含少年)校外辅导员证书。

(二)总决赛(精英训练营)

1、中学组各赛区前四名队伍和小学组各赛区前八名队伍晋级决赛。 个别队伍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无法参赛的,将追加该队地区赛中学组第五名、小学组第九名参赛,以此类推。

2、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必须列入分区赛报名名单。

3、教练员资格与地区赛教练员资格相同。 赛前两周可进行二次报名,但报名人数不得超过团体教练员人数。

4、高中女子组和小学B组直接参加决赛和精英训练营。 高中女子参赛队13支,是各区市联赛成绩最好的学校之一; 共有26支小学B队参赛,各区、市联赛成绩最好的两所学校参赛。

六、参赛年龄

(一)高中组: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二)初中组: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三)小学训练营:

1、A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2、B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7. 登记及报到

(一)申请人数

1、中学运动队可设领队1名(必须是学校负责同志)、教练员2名、队医1名、运动员22名。

2、小学A组训练营每队可报名领队1名(必须是学校负责同志)、教练员2名、运动员20名。

小学B组训练营,每队可报名领队1名(必须是学校负责同志)、教练员2名、运动员15名。

(2)报名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未满名额的,不得追加报名。

(三)报名时须提供本市市级联赛名次簿、记分簿原件。

(四)各参赛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和运动员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2、附件3,按规定格式打印),对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并加盖所属部门市校足球办公室及参赛学校公章,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和信息采集表邮寄或传真至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园足球联赛秩序册,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指定电子邮件地址。 联系人:杨盘顺,电话/传真:,地址:江苏省北京西路15号1号楼215室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邮箱:。 未按要求报名或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

1. 日期和地点

各参赛队须在比赛前一天12:00前到赛区报到。 具体报名地点以补充通知为准。

2、赛区接待

中学赛区每队配备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运动员18名。 小学组赛区每队设领队1名、教练员2名。 A组将派出15名运动员,B组将派出10名运动员。 赛区接待人员必须在登记名单上。 编外人员接待标准见补充通知。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健康检查证明(证明身体适合参加足球比赛)、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 组委会将核实。 证书不齐全或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参加。

(二)为加强比赛管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各队报名时须缴纳“纪律押金”3000元。 为保证比赛过程中不违反比赛相关纪律规定、社会保障管理规定、运动员资格等规定,对指定运动队,其缴纳的“纪律押金”将在赛后全额退还,否则将不被允许参加。

(三)参赛队伍必须按时报名,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八、比赛方式

(一)比赛形式

中学组采用十一人制,使用五号球; 小学A组采用八人制,五号球; 小学B组采用五人制,四号球。

(二)分区赛(分区训练营)分组办法

苏北地区: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宿迁。

苏南地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台州。

(三)地区赛(地区训练营)晋级办法

中学组分区赛和小学A组分区训练营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组别进行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 初中组和小学A组根据上届联赛各赛区的排名确定种子队校园足球联赛秩序册,然后抽签(上届联赛各赛区前8名的球队为种子队,球队将按蛇形排列分为4个小组,其他参赛球队将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第1名和第2名,如果种子球队不参加比赛,则按照顺序进行替换。上届联赛排名)。 第二阶段将根据第一阶段小组赛的积分排名进行同名交叉赛。 四组第一名以1-4决出,四组第二名以5-8决出。 赛前,中学组各赛区前四名球队晋级决赛,小学A组各赛区前八名球队晋级决赛(精英训练营)。

(四)总决赛(精英训练营)

初中组(不含高中女子组)分为A、B两组,根据南北区排名交叉分组。 第一阶段为小组单循环积分赛; 第二阶段将根据第一阶段小组赛的积分排名进行跨轮比赛。 小组赛前两名球队将交叉确定第1至第4名,小组赛垫底的两支球队将交叉确定第5至第8名。

小学A组决赛(精英训练营)分为甲、乙、丙、丁四组,种子球队根据南北分区比赛排名确定后抽签(北区前4名球队)赛区赛前,两队抽签决定小组第一名,分区赛前3-4名球队抽签决定小组第二名。小组赛前5-8名球队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如种子队不参加比赛,则按分区排名顺序进行替补。 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循环赛积分争夺; 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小组赛积分排名进行同名交叉赛(抽签决定对阵)。 以1-4决出四组第一名,四组第二名。 将选出5-8人。

高中女、小学B精英训练营第一阶段采用单循环积分赛,分为A、B、C、D四个组别,按照排名抽签种子队。上届联赛(上届联赛之前)的8支球队被指定为种子队,将按蛇形排列排在4个小组的第1名和第2名。 其他参赛队伍将通过抽签决定。 如果种子队不参加比赛,则按照上届联赛的名次排序。 按排名顺序替换)。 第二阶段根据小组赛第一阶段的积分排名进行同名交叉赛(抽签决定对阵)。 四组第一名以1-4决出,四组第二名以5-8决出。

九、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批准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分规定》。

(三)比赛时间

高中组比赛时长80分钟(上半场、下半场各40分钟); 初中组比赛时长60分钟(上半场、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小学组整场比赛40分钟(上半场、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四)小组赛排名的确定方法

1、每场比赛均以点球决胜负。 获胜的球队将获得 3 分,失败的球队将获得 0 分。 获胜的球队将获得2分,失败的球队将获得0分。 得1分。

2、积分多者排名第一。

3、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以下条件排名:

(1)积分相同的队伍进行比赛,积分多的队伍排名靠前;

(2)场次积分相同且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3)比赛中积分相同且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4)同阶段比赛中积分相同且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5)同阶段比赛中积分相同、进球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6)如出现平局,则以同阶段比赛中红牌较少的排名靠前;

(7)如出现平局,则同阶段比赛中黄牌数较少的球员排名靠前;

(八)如仍平局,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五)小组赛和跨赛段比赛中,除冠军、亚军决赛外,若在规定时间内打平,则直接判罚点球(十一人制比赛共5轮)以及八人制比赛五轮)。 、 3轮五人制比赛)。 冠亚军决赛采用加时赛进行,每半场加时5分钟,中间不休息。 如果加时赛打平,则直接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6) 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完整的球员和替补名单提交给第四官员。 十一人制比赛可注册11名首发球员和7名替补球员,其中5名可被替换。 八人制比赛可报名8名首发球员和7名替补球员,其中5名可被替换。 五人制比赛可报名5名首发球员和5名替补球员,可替换5名球员。 赛前未填写表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当点球决定胜负时,不允许换人,并且一旦被换人就不能返回。

(7)球员吃到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动停赛下一场(赛区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的,以最终处罚为准)。 小组赛的红黄牌将带入跨轮比赛。

(八)十一人制比赛中,每队上场人数不足七人的; 在八人制比赛中,如果一支球队的上场人数少于 5 人,在五人制比赛中,如果比赛期间一支球队的上场人数少于 3 人,则比赛将按自然停止则视为该队弃权,判给对手3:0获胜。 比赛过程中如比分超过3:0,以现场比分为准。

(9)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比赛中断,比赛将自动推迟或暂停30分钟,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方可开始或重新开始比赛,除非裁判认为比赛可以进行尽早开始或重新开始。 如果经联赛组委会努力仍无法恢复比赛,且当时比赛结果有效,则联赛组委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选择另一个场地,以弥补比赛时间(包括点球)。 若24小时内无法补赛,则以联赛组委会的最终决定为准。 恢复比赛的具体要求按照以下规则执行:

1、暂停的比赛恢复时,开始时间从暂停时开始恢复;

2、比赛恢复时,场上球员和替补队员应与暂停前相同;

3、不得更换或增加其他替补队员;

4、比赛暂停前和恢复后,换人名额不会增加;

5、比赛暂停前被罚下场的球员不得更换;

6. 比赛暂停前裁判员的判罚从比赛重新开始时起至比赛结束时仍然有效。

(10)每队必须拥有深色、浅色不同颜色的比赛服两套。 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官方报名表中。 服装上必须有明显的号码,并且两套服装上的号码与登记表上的号码一致。 号码不一致、没有号码或重复号码的玩家将不被允许参加比赛。 守门员号码不得使用数字“0”。

(11) 场上队长必须携带自己的臂章,臂章宽6厘米,且与球衣颜色明显不同。

(十二)每支参赛队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防护袜。 运动员必须穿着足球鞋(软底和橡胶钉)和护腿板。 场外球员和教练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球员明显不同。

(十三)守门员比赛服装的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裁判员的服装颜色明显不同。

(14) 替补席

1、裁判员座位面向球场方向,左边的替补席为主队座位。

2、只有正式注册的领队、教练员、队医、运动员才能坐在替补席上,其他人不得坐。 所有领队、教练员、队医和坐在替补席上的运动员必须穿着与场上球员和裁判员明显不同的服装和装备。 主队的替补席位于第四官员的左侧。 管理替补席的秩序是球队经理的职责之一。 如果球队替补队员有违纪行为,球队经理将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十五)各参赛队必须在每场比赛规定的时间进行比赛。 如果故意拖延开球时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将被视为不当行为,联赛组委会将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相应处罚。 。

(十六)比赛用球由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十、资格审查

联赛设有运动员资格审查和纪律监督委员会。 组委会将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对弄虚作假或者违反规定的,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赛区管理

(一)仲裁、竞赛监督、主裁判、副主裁判、裁判员均由主办方选任。

(二)设立仲裁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和职责范围按照《仲裁委员会规则》的规定执行。 裁判员不参加仲裁委员会。

(三)发生违纪行为时,仲裁委员会必须在24小时内召开会议,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分条例》和《仲裁委员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4)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纪律决定为最终决定,各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申诉。

(5)比赛结束后,赛区组委会必须认真撰写赛区工作总结,连同比赛秩序书、比赛记分本以及附有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报江苏青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在赛后7天内。 办公室,并将成绩册寄送各区市体育局、教育局及参赛单位。

12. 处罚

(一)运动队(员)及其单位违反资格规定和竞赛纪律的处罚规定,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二)赛区内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追加处罚。

十三、录取排名及奖励

(一)分区赛(分区训练营)和决赛(精英训练营)均录取1-8人。

(二)总决赛(精英训练营)评选最佳阵容、最佳球员、最佳得分手、最佳教练、优秀裁判等奖项。

(三)分区赛(分区训练营)和总决赛(精英训练营)均评选公平竞赛奖1名、精神文明奖1名。

14. 资金

(一)各参赛队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2)各队自行承担往返路费、医疗费和超额人员费用。

15、其他事项

(一)比赛期间,组织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选拔全省各组别的最佳阵容。

(2)分区赛及决赛期间,对各队的比赛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分析。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园足球联赛秩序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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